播種機存在質量問題 監管部門調解化糾紛
經過陜西渭南澄城縣市場監管部門多方溝通協調,近日一起涉玉米播種機質量問題糾紛得到解決。廠家同意收回所售機械,并補償消費者11萬元。
5月27日,澄城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澄城縣馮原鎮村民雷某反映,自己從澄城縣郭某處購買的玉米播種機,播種后玉米出苗率極低,希望得到妥善解決。接到投訴后,澄城縣市場監管局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經調查確認,郭某所銷售的玉米施肥精量播種機(型號2BYXF-4),購自大荔縣某機械公司。執法人員通過對澄城縣郭某及大荔縣某機械公司多方取證,發現該播種機機身實際測量的長、寬、高數據與鑒定證書數據不符,并且誤差超出允許范圍,判定其涉嫌銷售以次充好的農機產品。
該局與澄城縣農業農村局、馮原鎮政府密切協作,執法人員耐心與播種機銷售商、批發商、廠家及投訴人等多方溝通調解。7月8日,生產廠家河北省某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與雷某達成調解協議,廠家同意收回雷某所購播種機,并補償雷某11萬元。7月10日,補償款已通過銀行轉賬到位,雷某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同時,為嚴厲打擊農村地區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健全生產流通領域農村消費品治理機制,澄城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郭某立案查處,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予以處罰,同時責成經營者召回銷售的12臺玉米播種機,并為用戶全額退款。目前,已成功召回7臺并完成退款,剩余5臺因用戶愿意繼續使用,經協商達成協議,對未召回的播種機每臺補償1600元,并延長保修及維修期一年。
為從源頭規范農機經營秩序,強化農機經營者合法經營意識,7月16日,澄城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等相關職能部門,針對縣域內農機經營者開展專題培訓。培訓圍繞農機銷售相關法律法規、產品質量責任義務、售后維權規范等內容,通過政策解讀、案例剖析、互動答疑等形式,切實增強了經營者知法守法、規范經營的法律意識,提高了經營者的實操能力,助力營造健康有序的農機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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