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年來,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安全狀況總體平穩,但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設備日趨老化、使用環境復雜、極端天氣頻發等因素交織疊加,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在特種設備中占比較高,安全風險不容忽視。為深入推進場車使用安全治理行動,遏制事故易發多發態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狠抓場車使用安全治理行動落實
(一)落細落實場車使用安全治理行動各項任務,明確時間節點、任務目標、責任單位、措施手段、組織保障等具體要求,形成工作閉環。
(二)壓實安全主體責任,在嚴肅查處場車使用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要深入開展場車安全宣傳和人員教育培訓,指導檢驗機構開展技術幫扶,推動使用單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場車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及時核實事故(含相關事故、相關安全事件)信息,嚴格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上報,并依法開展事故調查。
(四)加強督導檢查和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對下級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年度考核時,要重點關注場車使用安全治理行動落實情況,推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總局對省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督導檢查時,將場車安全列為重點內容。
二、強化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
(一)加強對場車使用單位安全總監、安全員的監督抽考,督促安全管理人員認真開展風險管控,依法履職盡責。
(二)嚴格落實場車作業人員考試大綱的內容比例要求,理論考試中,安全知識應占40%,法規標準知識應占20%。
(三)結合典型事故案例優化考試題目,將使用安全帶的重要性、叉車傾翻時的自保自救措施、貨物遮擋視線情形應對等作為必考內容,推動作業人員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技能。
三、加強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風險排查和主體責任落實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旅游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開展全面排查,重點督促使用單位落實以下安全主體責任。
(一)嚴格按照《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要求,完善行駛路線的安全設施、措施。嚴禁選取坡度超標的行駛路線,臨崖、臨溝、臨水路段必須設置與車輛相匹配的路側護欄等防護設施,陡坡、急彎、交岔口等事故易發路段必須采取限速措施。
(二)強化司機及相關人員培訓管理,確保司機持證上崗,嚴防私自改變行駛路線、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等高風險行為。
(三)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發現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整改消除,不得帶病運行。
(四)切實做好乘客安全宣講和乘用安全檢查。乘車須知、安全標志等必須置于醒目處,司機負責向乘客講解(允許采用錄音廣播等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并對安全帶佩戴情況進行檢查確認。觀光列車還必須按規定配備跟車安全員,協助司機開展工作,并在行車過程中做好安全監護。
四、加強叉車使用違法違規行為執法檢查和行刑有效銜接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叉車使用單位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落實安全主體責任,防范遏制事故發生。
(一)堅持嚴的監管基調,嚴查重處“三無一違”(無設備使用登記證、無檢驗合格報告、無作業人員證、違章操作)行為,既要處罰使用單位,也要處罰作業人員。
(二)叉車事故調查結案后,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公開事故調查報告。充分發揮事故警示作用,集中曝光一批叉車典型事故案例,督促使用單位常態化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守法意識和安全意識。
(三)強化行刑銜接,對違章操作導致人員傷亡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強化法律震懾作用,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5年1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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